【大河财立方音尘】11月22日,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开拓局、广州市财政局国度税务总局、广州市税务局发布奉告,经市东谈主民政府情愿,取消广州市普遍住宅和非普遍住宅圭臬,自2024年12月1日起奉行。原《广州市国土房管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方位税务局对于我市享受优惠战略普遍住房圭臬的奉告》(穗国房字〔2005〕375号)同期废止。
此前,财政部等三部门发布《对于促进房地产商场妥当健康发展商量税收战略的公告》,明确了与取消普遍住宅和非普遍住宅圭臬相衔尾的升值税、地盘升值税优惠战略。
在此配景下,近日,上海、北京、深圳三地先后告示取消普遍住宅和非普遍住宅圭臬。
具体来看,11月18日,上海市住建委、房管局、财政局和税务局四部门聚首发布《对于取消普遍住房圭臬商量事项的奉告》,明确上海市取消普遍住房和非普遍住房圭臬,并划定商量个东谈主住房交游税收事项自2024年12月1日起奉行。
11月18日晚间,北京市住建委、财政局、税务局等三部门聚首印发《对于取消普遍住房圭臬商量事项的奉告》,取消普遍住房和非普遍住房圭臬。
11月19日晚,深圳也发布《取消普遍住房圭臬商量事项的奉告》,明确自2024年12月1日起取消普遍住房和非普遍住房圭臬。